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料网 » 法律法规 »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批转盟地方税务局《锡林郭勒盟建筑业代扣代缴砂石资源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4-07-05 13:34:54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384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批转盟地方税务局《锡林郭勒盟建筑业代扣代缴砂石资源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批转盟地方税务局《锡林郭勒盟建筑业代扣代缴砂石资源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中直、区直、盟直有关部门:

  盟行署同意盟地方税务局制定的《锡林郭勒盟建筑业代扣代缴砂石资源税管理暂行办法》,现批转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实施。
  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征砂石资源税对堵塞税收漏洞,增加财政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的认识,主动协调和支持当地地方税务机关开展代扣代缴义务人的认定和“代扣代缴证书”的发放工作。
  二、负有砂石资源税征收义务的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国土资源、建设、交通等部门和各房地产开发商、施工企业等代扣代缴单位的沟通与联系,在2004年7月1日前完成代扣代缴义务人的认定和 “代扣代缴证书” 的发放工作,7月1日正式启动砂石资源税的代扣代缴工作。要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工作责任,做到应征尽征,不留漏洞,为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作出贡献。
  三、开征砂石资源税难度大,情况复杂。各旗县市(区)地方税务机关在执行本办法的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盟地方税务局报告。盟地方税务局要认真汇总研究,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二○○四年六月十五日


锡林郭勒盟建筑业代扣代缴砂石资源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我盟境内砂石开采与销售资源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堵塞征管漏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资源税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盟境内从事未税砂石、普通矿砂、河砂、砂砾混合物、天然小石块和碎石销售、收购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前款所称的未税,是指资源税纳税人在销售砂石时不能向代代扣缴义务人提供“资源税管理证明”的行为。
  “资源税管理证明”,是指可以跨省、区、市、旗(县)使用,证明销售的矿产品已缴纳资源税或已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有效凭证。

  第三条 从事开采销售砂石的单位和个人为砂石资源税的纳税人。从事建筑安装及其他工程作业,收购未税砂石、普通矿砂、河砂、砂砾混合物、天然小石块和碎石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

  第四条 凡在我盟境内开采销售砂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当地主管地税机关申领“资源税管理乙种证明”,作为销售砂石已申报纳税免予扣缴税款的依据,并与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副本一同使用。
  “资源税管理乙种证明”不得转借他人使用,遗失不补。

  第五条 主管地税机关负责向代扣代缴义务人发放“代扣代缴证书”。

  第六条 代扣代缴义务人在收购砂石时,应当主动向纳税人索要“资源税管理乙种证明”。凡纳税人能够提供“资源税管理乙种证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不再代扣资源税。纳税人不能提供“资源税管理乙种证明”或者超出“资源税管理乙种证明”注明的销售数量部分,一律视同未税砂石,由代扣代缴义务人依法代扣代缴资源税,并向纳税人开具代扣代缴税款凭证。
  代扣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主管地税机关的要求妥善保管所收取的“资源税管理乙种证明”,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第七条 代扣代缴义务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如实记载所收购的砂石数量。不如实记载或者不能准确记载所收购砂石数量的,主管地税机关有权根据不同工程概算书中单位工程各种主辅材料耗用量和所占比例,计算每项工程所使用的砂石数量和应代扣代缴的资源税额。
  第八条 代扣代缴资源税的计算方式为:
  代扣代缴的资源税=收购未税砂石数量×适用单位税额

  第九条 代扣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的地点为应税未税砂石的收购地。

  第十条 资源税代扣代缴时间为支付货款的当天。

  代扣缴代义务人应当按月解缴税款,并于次月10日前解缴入库。也可以项目工程按次预缴税款,待项目完工后清缴,多退少补。

  第十一条 主管地税机关可以按代扣代缴资源税实额3%的比例支付代扣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手续费。

  第十二条 代扣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代扣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 代扣代缴义务人必须依法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或隐瞒。

  第十四条 代扣代缴义务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地税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处理:
  (一)应代扣而未代扣或少代扣资源税款;

  (二)不缴或少缴已扣税款;

  (三)未按规定期限解缴税款;

  (四)未按规定设置、保管有关资源税代扣代缴账薄、凭证、报表及有关资料;

  (五)转借、涂改、损毁、造假、不按照规定使用资源税管理证明;

  (六)其他违反税收规定的行为。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锡盟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随着经济全球化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关联公司已成为一种常见的企业状态,关联公司亦是公司法规范的重要对象之一。由于关联公司之间存在如控股、控制等紧密的联系形式,现实中往往发生关联公司与少数股东(外部股东)及债权人之间的利益纠纷,故关联公司一度成为保护弱势群体的标语。鉴于关联公司在现实中运作的复杂性,笔者通过展开讨论关联公司的几种主要的法律形态,以明晰其与少数股东、债权人之间相关的法律后果。

  我国公司法没有直接规定关联公司的内涵,而是从公司间相互关系着眼,界定关联公司的概念。根据第217条规定,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不仅仅因为国家持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关联关系,本质上是一种财产关系,所以带有人身专属性的关系,就不适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一种责任关系,法律之所以规定关联关系,主要是着眼于法律关系发生后,责任承担的问题。知识产权,如专利、商标权这样的专属性很强的权利,荣誉权、名誉权等属于某个具体法人的权利,公司间不可能以它们为基础建立关联关系,亦不会因关联关系使各公司享有其它公司这些权利。

  从学理上论及关联公司的概念,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关联公司指两个以上独立存在而相互之间具有稳定、密切联系的业务或投资关系的公司。而狭义的关联公司指存在持股关系却尚未达到控制关系的公司。一般所指的关联公司即广义的关联公司。

  从其涵义上讲,关联公司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在资金、经营、财务等方面,具有直接或间接控制及施加重大影响能力的公司。可见,关联公司指的必须是两个以上独立的公司,因而可将总公司与分公司排除在关联公司的范围之外。另外,这些公司又必须服从于公司集团的统一经济决策,因此,关联公司与公司集团间形成了对立统一的关系。而界定两个或者更多公司是否可归于关联公司之内,其标准是相互之间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控制或重大影响能力。在讨论关联公司过程中,可以发现很多与之相关的概念,如控制公司与从属公司,母子公司,企业集团,跨国公司等等。而在我国目前公司法著作中,这些概念的使用不是特别清晰明朗。因而笔者试着从其涵义,即从其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方面,对关联公司的外延做一个界定。

  一、基于控制关系形成的关联公司

  此种关系又称为隶属关系,于关联关系中最为常见。控制,即一个公司基于股权或者契约、人事等方式而对另一公司的重要经营管理事项具有长期的支配性或者决定性影响。可见,基于控制关系而形成的关联公司可大致分为两类,一类基于股权而形成,一类基于合同而形成。一类以人员为纽带而形成。

  (一)以股权为纽带而形成的关联公司

  在基于股权而形成的关联公司中,又因占有股权的多少,分为: 

  1.全资公司,即一个公司或其控制的公司持有另一个公司的全部资本;

  2.控股公司,即一个公司或者其控制的公司持有另一个公司50%以上的资本或者表决权股份或者表决权资本;

  3.参股公司,控制公司地位的取得并不一定持有从属公司的半数以上股份资本,如果在股份分散程度很高的公司中,往往只需占有该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即可达到控制该公司的目的。这在我国《公司法》上称为“控股股东”。此外,法国法认为,持有股份或股票只是一种事实条件,成为控股公司还需有一种主观条件,即此公司须有是为了支配或影响发行股票或股份公司的主观意图。这一点在我国新《公司法》中无明确规定,但从关联公司的作用来看,此要件应是必不可少的。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股份或股票被其他企业多数持有的企业并不一定被推定从属于该企业。如在由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可能有规定保护其他股东的特别规定。在股份公司,可能存在其他少数股东成立反控制和统一对抗控股股东而使其表决权受到某些限制的情形。另外,在这些关联企业中,还存在一种特殊状态---相互参股,即双方企业都拥有超过对方企业1/4的股份。这种股份公司可能出现反向出资的虚设,造成只有一方是实际缴资的。所以,法律须对这种公司谨慎对待,尽量减少其带来的消极影响。

  (二)以合同为纽带而形成的关联关系

  合同控制,是指一个公司(A公司)通过合同的规定享有指挥另一公司(B公司)的权力从而形成的一种控制关系。A公司为控制公司,B公司为从属公司。法律允许公司之间以合同方式行使控制权。合同安排包括销售合同、供应合同、利润转移合同、租赁合同、管理合同、技术合同或者控制合同等,这些合同安排同时伴随公司之间的事实上的控制。但是,这种方式建立关联关系往往比较困难,如是否保持每一个参股人的财产的独立性,如何确定合同的终止条件,以及它经常产生损害竞争的结果等(参见《德国股份法》)。

  (三)以人员为纽带形成的关联关系

  这是指有着共同控股人或共同领导人的公司。此即我国新《公司法》第217条第3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的一种。需要说明的是,若是公司的股东而非控股股东,亦能成为实际控制人。同时,以人与员为纽带成立的关联关系须相当谨慎,即将出台的《劳动合同法》中肯定了一个人可以与两个以上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是,这是有条件的,要经得双方单位同意,而且不得损害一方的利益。

  其实,这种因关联基础为标准对关联公司进行划分并不是绝对的。一种关联关系往往不止受一种因素影响,而是各种因素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由某一种因素发挥了主导作用而建立起来的,因此,不要孤立的把各因素隔离开来。

  在控制从属关系的关联公司中,还有特殊的一类,即因共同控制而形成的关联公司。两个或者多个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的,推定受同一公司控制的两个或者多个公司之间具有控制与从属关系。因为在两个或者多个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的情况下,控制公司通过其中一个公司控制其他公司 。

  二、因重大影响关系而形成的关联公司。

  重大影响,是指一个公司(a公司)对另一公司(B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参与决策,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a公司对B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公司之间虽然不存在控制与从属关系,但是具有重大影响关系的,相互之间也可以以形成关联公司。这种关系又叫做平行关系。与控制关系相类似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基于股权关系而形成的重大影响。

  一个公司(a公司)持有另一公司(b公司)的股份达到一定比例,虽然不足以形成母子公司关系,不能据此而拥有该公司(b公司)控制权,但是己足够依其股份所代表的表决权向该公司(b公司)股东会或者董事会施加重大影响,则可认为,这两个公司是关联公司。

  (二)基于特殊地位产生的重大影响。公司的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公司的管理者,有能力对公司的决策施加重大影响。

  概括地说,重大影响关系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一个公司持有另一公司的股份资本达到一定比例以上,尚未达到控股地位,但是以其股份所代表的表决权足以影响另一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从而形成关联公司。二是公司之间因其产品的产、供、销协议而形成一个公司与另一公司的依赖关系,使一方对另一方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产生影响力,从而形成关联公司。

  关联公司大致上可以分为这样两大类,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新事物不断出现,相信关联公司亦会随之不断发展。

国家教委、人事部关于试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

国家教委 人事部


国家教委、人事部关于试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
国家教委 人事部




现将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制订的行政管理专业考试计划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试行。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制订的专业考试计划起着统一考试标准的作用,是各地制订专业考试计划的重要依据。各地在据此制订相应专业考试计划时,有关课程的规定,一般不宜变动;对本计划中所列选考课,各地可按规定课程门数和学分数从中确定,也可以另行确定,但不
要减少课程门数和学分数,以确保质量。
已经开考行政管理专业的地区,应认真按照这次颁布的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办理;未开考的地区,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开考。对此计划如作原则变动,须报经全国考委同意。
过去开考行政管理专业的文件,如与本文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此文为准。
行政管理专业属新开考专业,各地在试行过程中,如有什么意见,请及时报全国考委办公室和人事部培训与人事司。
附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专业考试计划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专业考试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历考试是对社会自学者的国家考试。它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一种新的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行政管理专业自学考试的要求,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应专业的水平相一致;同时,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应注意考核应考者掌握基础知识的程度和应用基本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学历的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各门课程采用学分制计算。
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发给单科合格证。
本专业学历的层次规格如下:
凡取得专科所规定的13门课程合格成绩,学分累计74学分,经鉴定政治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者,发给专科毕业证书。
凡专科毕业后取得本科所规定的9门必考课和两门选考课合格成绩,学分累计138分以上,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经鉴定政治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凡外语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国务院已授权的主考高等院校授予学士学位。
三、专业的基本要求
本专业造就能从事政府部门、群众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工作的德才兼备的管理人才。
(一)专科:
应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熟悉党和国家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并有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能力;具有一定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础知识,有较宽的知识面,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调查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字、口头
表达能力。
(二)本科:
应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熟悉党和国家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规;能较好地运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行政管理方面的实际问题;了解本专业的发展动态,并掌握一定的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
能力。
四、考试课程与学分
-------------------------------------------
| | 序 号 | | | |
| |-----| 考 试 课 程 |学 分| 备 注 |
| |必考|选考| | | |
|---|--|--|------------|---|--------------|
| | 1| |哲 学 | 6 | |
| |--|--|------------|---| |
| | 2| |政治经济学 | 6 | |
| |--|--|------------|---| |
| | 3| |大学语文 | 6 | |
| |--|--|------------|---| |
| | 4| |普通逻辑 | 4 | |
| |--|--|------------|---| |
| | 5| |自然科学基础 | 6 | |
| 专 |--|--|------------|---| |
| | 6| |政治学原理 | 8 | |
| |--|--|------------|---| |
| | 7| |法学概论 | 6 | |

| |--|--|------------|---| |
| | 8| |行政管理学 | 8 | |
| |--|--|------------|---| |
| | 9| |经济管理概论 | 6 | |
| |--|--|------------|---| |
| |10| |行政法学 | 4 | |
| 科 |--|--|------------|---| |
| |11| |组织行为学 | 4 | |
| |--|--|------------|---| |
| |12| |市政学 | 6 | |
| |--|--|------------|---| |
| |13| |社会调查原理与方法 | 4 | |
| |------------------|---| |
| |合 计 |74 | |
|---|------------------|---| |
| | 1| |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6 | |
| |--|--|------------|---| |
| | 2| |中国革命史 | 6 | |
| |--|--|------------|---| |
| | 3| |社会学概论 | 6 | |

| |--|--|------------|---| |
| | 4| |经济法概论 | 6 | |
| |--|--|------------|---| |
| | 5| |现代管理学基础 | 5 | |
| |--|--|------------|---| |
| | 6| |领导科学 | 4 | |
| |--|--|------------|---| |
| | 7| |行政组织学 | 5 | |
| 本 |--|--|------------|---| |
| | 8| |人事行政学 | 5 | |
| |--|--|------------|---|--------------|
| | 9| |外 语 |14 |英、法、日、俄任选一种 |
| |--|--|------------|---|--------------|
| | | 1|中国政治思想史 | 5 | |
| |--|--|------------|---| |
| | | 2|中国行政史 | 6 | |
| | |--|------------|---| |

| | | 3|外国政治制度 | 5 |任选两门;免考外语者再选三门|
| |--|--|------------|---| |
| | | 4|公共关系学 | 4 | |
| 科 |--|--|------------|---| |
| | | 5|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 | 6 | |
| |--|--|------------|---| |
| | | 6|伦理学原理 | 4 | |
| |--|--|------------|---| |
| | | 7|秘书学概论 | 5 | |
| |--|--|------------|---| |
| | | 8|地方政府 | 4 | |
| |--|--|------------|---| |
| | | 9|计算机基础 | 4 | |
| |----------------------|--------------|
| |毕业论文 未计学分| |
| |----------------------| |
| |合 计 138| |
-------------------------------------------
本表说明:
1.本科共列入9门选考课,各地根据本地区情况可从中确定或另行确定若干门选考课。应考者必须从中选考两门,达8学分以上。
2.年龄在35岁以上的应考者可以申请免考外语,免考外语者须加考三门选考课,达12学分以上。
五、关于考试、命题、评分等问题的说明
各门课程的答卷时间一般定为3小时。
试题应体现课程自学考试大纲规定的考试要求,适当安排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两个方面的比重,做到既能考核理论知识的广度和深度,又能考核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各门课程的考试一律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毕业论文、实践环节可以采用五级制计分,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六、主要课程说明
(一)必考课
1.经济管理概论
经济管理概论是为非财经类专业设置的一门基础课。设置这门课程的目的是由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是我国当代的中心任务,各种社会管理工作中都涉及经济问题,应考者应掌握经济管理的基本知识,提高在本职工作中服务中心、配合中心的自觉性和适应性。这门课程是以我国社会主义
经济管理的实践经验和实际情况为主,全面系统地、简明扼要地阐明经济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它既要阐明经济管理的一般问题,也要对经济管理各个层次(企业、地区、部门和行业、对外、综合等)的具体内容加以阐述。
2.自然科学基础
本课程比较系统而有重点地阐述了自然科学整体及物理、化学、生物、地学、系统科学等主要学科最基本的知识、方法,并对各学科的实际应用和前沿发展作了适当介绍。对基本知识部分要求应试者有所理解。对发展性内容作为学习时参考。主要内容包括绪论,物理学(力、热、电、
光、电子计算机、近代物理等),化学(包括元素周期律、化学键、无机化学、有机化学、高分子化合物等),生物(包括生命的分子基础、细胞、生命起源与进化、生命维持与协调、遗传及变异、生物圈、生物与人类未来等),地学(包括地球、宇宙、大气、土壤、生物圈、人类与地球
环境、国土整治等),系统科学(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及近期发展等)。
3.政治学原理
政治学是以研究国家政权为核心的政治现象、政治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它全面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的起源和本质,国家的历史类型,国体、政体、国家机构、国家职能及国家类型的变化等基本理论。着重阐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和人民代表大会制的特点与优点,阐明社会主
义国家的首要职能是组织和领导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大力发展生产力,充分显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政治学还研究阶级、政党、政治家、民族和人民等政治现象和政治关系以及当代国际关系的格局、国际政治形势和我国的对外政策。
4.行政管理学
本课程是研究国家行政组织对社会进行有效管理的规律的科学。是政治管理专业和行政管理专业的主干课程。学习行政管理学,要把握行政管理各种要素的内容、特点、功能及其运行规律,把握提高行政效率的方法和艺术,以指导中国的社会主义行政管理,实现中国行政管理的科学化
、现代化。
5.行政法学
本课程以国家行政组织及其活动的法律规范为研究对象。内容包括: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职责权限、活动原则、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的法律规范,以及用以调整各种国家行政机关之间、国家行政机关同其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之间行政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
6.组织行为学
组织行为学是一门研究人的心理和行为规律性的科学。它是采用系统分析的方法,综合运用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生理学、生物学等学科的知识,研究一定组织(企业、机关、学校、医院、军队等)中,人的心理和行为的规律性,从而提高各级领导者和管理人员对人的行为的预测
、引导能力,以便充分发挥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更有效地实现组织预期的目标。
7.市政学
市政学,又称城市行政管理学。以城市行政管理为主要研究对象,也兼及研究其他的城市政治现象。学习市政学,要把握城市行政管理的内容和规律,以提高城市行政管理现代化、科学化水平。
8.社会调查原理与方法
社会调查原理与方法是政治管理专业实践性较强的一门重要学科。它研究社会调查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技术、社会调查与科学决策和调研工作者的素质修养等问题。学习这门课程有利于政治管理专业的应考者提高社会调查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9.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本课程以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从理想到现实,从初级到高级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它包括社会主义思想的产生和发展,社会主义运动的兴起和前进历程,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趋势。学习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课程,要掌握社会主义发展规律,提高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水平和实践
能力,加深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认识。
10.社会学概论
本课程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来阐述和介绍社会学的基本范畴、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从社会整体的角度分析社会关系的各个层次、各种表现及其变化发展的规律性。社会学将为人生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提供必
需的社会知识,为社会决策、社会规划和社会管理提供科学基础,学习社会学有助于政治管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和其他公民自觉地、科学地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更有效地参与社会生活,为提高工作效率,建设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作出贡献。
11.经济法概论
本课程主要内容包括:经济法的概念和本质,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律关系的基本原理,以及关于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财政金融、基本建设、工业企业、商业、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内容。
12.现代管理学基础
本课程以现代社会的各种管理活动为研究对象,揭示其基本运行规律,是运用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的有关成果研究管理过程的综合性、交叉性科学。学习管理科学,要了解有关管理的基础知识,掌握现代管理的基本原理和主要内容,更好地为中国管理科学化、现代化服务。

13.领导科学
领导科学是一门研究领导工作一般规律和基本方法的学问。它是在总结人类领导活动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经过理论概括,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一门新兴学科。学习领导科学对于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搞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领导工作,提高领导
活动效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它是现代各级领导者必备的一门专业知识。
14.行政组织学
行政组织学是研究国家行政组织的科学,它包括国家行政组织的性质、内容、特点、类型,行政组织的结构、体制,行政组织建立的原则和程序,行政组织与内外环境的关系以及管理行政组织的方法,现代各国行政组织的体制及改革的趋势等。行政组织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主体和物质基
础,行政组织的设置和行政组织的管理,是提高行政效率的前提条件。学习和研究行政组织学,对加速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实现行政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现代化有着重要的意义。
15.人事行政学
“人事是行政之本”。人事行政是政府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管理的核心。本课程以政治学、行政学、管理学和社会学等学科的原理为依据,全面论述了人事行政职能、人事行政原理;分析和介绍了人事行政的历史演变及我国人事行政体制、机构;在总结我国人事行政工作经验
的基础上,借鉴外国人事行政的有益东西,本着社会主义制度要不断自我完善的改革精神,阐明了人事分类、编制管理、人与事的结合、调整、考核、激励,以及为保证人事行政功能得以充分发挥所必需的人员培训、人事计划、人事统计、人事监督、人事档案等等问题。
(二)选考课
1.中国政治思想史
本课程以中国历史上各种政治观点和理论的产生、发展、相互斗争或相互吸收的过程与规律为研究对象。学习中国政治思想史,要把握住重点时代、重点学派和重点人物、重点思想,掌握中国政治思想发展的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批判吸收中国政治思想的历史遗产,坚持和发展马克思
主义的政治思想。
2.中国行政史
本课程以中国历代行政管理体制和经验为研究对象。学习中国行政史,要在总结中国历代行政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把握行政管理的规律,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行政管理提供借鉴。
3.外国政治制度
本课程以世界主要国家阶级统治的性质和统治形式为研究对象,包括政党制度、代议制度、选举制度、政权形式,剖析不同类型的政治制度的特点及其历史地位。
4.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
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是一门新兴的综合性学科,它的研究对象是从战后世界政治经济和国际关系的整体上,探讨国际社会的主要内容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其中包括研究国际舞台上各种力量的状况,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由此形成的世界格局及其特点,发展趋势;研究世界各类国
家的发展变化,以及我国在当代世界格局中的对外基本战略、原则和政策。
5.地方政府
本课程以中外典型国家的地方政府的结构、形式、性质、特点、作用以及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关系为研究对象,探讨地方政权建设的规律性,着重总结我国地方政权建设经验教训,以推进我国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与完善。
6.公共关系学
公共关系学是一门综合性的应用学科。它应用现代传播学、管理学、经营学、社会心理学、组织行为学等原理和方法,研究组织与相关的公众环境之间双向传播沟通的现象、规律和方法。本课程全面介绍公共关系的基本概念和范畴;公共关系的历史和发展;公共关系的职能和作用;公
共关系的组织和对象;公共关系的各种传播沟通媒介;公共关系工作的基本程序以及公共关系的各项应用实务。学习公共关系学,对于加强组织与公众之间的沟通,争取公众对组织的了解、理解、信任和支持;对于强化组织的形象管理,创造和谐的组织发展环境,具有现实意义。
七、自学用书
专科:
(一)哲学
必读书: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全国组编本) (待编)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 李秀林 王 于 李淮春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 上海高校哲学编写组编 上海人民出版社
(二)政治经济学
必读书:
《政治经济学》(全国组编本) 宁玉山主编 武汉大学出版社
《政治经济学教材》 蒋学模主编 上海人民出版社
《政治经济学教程》 宋 涛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三)大学语文
必读书:
《大学语文》(全国组编本) 徐中玉 钱谷融主编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四)普通逻辑
必读书:
《普通逻辑原理》(全国组编本) 吴家国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参考书:
《普通逻辑》 《普通逻辑》编写组编 上海人民出版社
《形式逻辑》(修订本) 中国人民大学逻辑学教研室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形式逻辑》 金岳霖主编 人民出版社
(五)法学概论
必读书:
《法学概论》(全国组编本) 吴祖谋主编 武汉大学出版社
(六)自然科学基础
必读书:
《自然科学基础》(全国组编本) 沈克琦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参考书:
《自然科学概述》 潘永祥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
《自然科学基础知识教程》 刘光玉主编 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
(七)政治学原理
必读书:
《政治学原理》(全国组编本) 王惠岩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参考书:
《政治学原理》 王惠岩著 吉林大学出版社
《政治学概论》 法学教材编辑部《政治学概论》编写组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
(八)行政管理学
必读书:
《行政学原理》(全国组编本) 黄达强 刘怡昌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参考书:
《行政管理学》 夏书章主编 山西人民出版社
《行政学》 黄达强 刘怡昌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行政学新论》 夏书章著 中国政治大学出版社
《现代行政管理学教程》 唐代望编著 湖南科技出版社
(九)经济管理概论
必读书:
《中国经济管理概论》(全国组编本) 余广华 刘宗时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参考书:
《国民经济管理概论》 张今声主编 辽宁大学出版社
《国民经济管理概论》 王永治主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
(十)行政法学
必读书:
《行政法学》(全国组编本) 张尚■ 罗豪才主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
参考书:
《行政法概要》 王 民主编 法律出版社
(十一)组织行为学
必读书:
《组织行为学教程》(全国组编本) 孙 彤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参考书:
《管理心理学》 卢盛忠主编 浙江教育出版社
《西方组织行为学》 杨锡山编著 中国展望出版社
《现代组织学》 孙 彤 李 悦编著 中国物资出版社
《组织管理心理学》 徐联仓 凌文辁主编 科学出版社
(十二)市政学
必读书:
《市政学》(全国组编本) 夏书章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参考书:
《市政管理八议》 夏书章著 山西人民出版社
(十三)社会调查原理与方法
必读书:
《社会调查原理与方法》(全国组编本) 袁 方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参考书:
《社会调查教程》 水延凯等编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社会研究方法》 〔美〕艾尔·巴比著 李银河编译 四川人民出版社
《社会调查方法》 〔日〕福武直等著 王康乐编译 湖南大学出版社
本科:
(一)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必读书:
《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全国组编本) 黄达强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参考书:
《共产主义理论和实践》 黄达强 石永义主编 北京出版社
(二)中国革命史
必读书:
《中国革命史》(全国组编本) 何 沁主编 武汉大学出版社
《中国革命史》 杨先材 王顺生等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三)社会学概论
必读书:
《社会学导论》(全国组编本) 刘豪兴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参考书:
《社会学概论》(试讲本) 《社会学概论》编写组 天津人民出版社
《社会学概论新编》 郑杭生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国外社会学综览》 刘豪兴主编 天津人民出版社
(四)经济法概论
必读书:
《经济法学》(全国组编本) 杨紫■ 徐 杰主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
《经济法学》 法学教材编辑部《经济法学》编写组编 群众出版社
《经济法教程》 潘静成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五)现代管理学基础
必读书:
《现代管理学基础》(全国组编本) 刘熙瑞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参考书:
《现代管理学教程》 何钟秀著 河南人民出版社
《现代管理学》 矫佩民著 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
(六)领导科学
必读书:
《领导科学》(全国组编本) 黄 强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参考书:
《领导科学》 王惠岩主编 展望出版社
《领导科学基础》 夏禹龙主编 广西人民出版社
《领导科学概论》 《领导科学概论》编写组编 上海人民出版社
(七)行政组织学
必读书:
《行政组织学》(全国组编本) 傅明贤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参考书:
《行政组织学》 傅明贤主编 武汉大学出版社
(八)人事行政学
必读书:
《人事行政学》(全国组编本) 赵履宽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邓小平文选》(1975年~1982年)
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
《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制度概要》 曹 志主编
《人事管理》 夏书章著 人民出版社
(九)英语
必读书:
《英语》(重印本)第一、二、三册 许国璋主编 商务印书馆
《英语语法手册》(修订本) 薄 冰 赵德鑫等编 商务印书馆
选考课:
(一)中国政治思想史
必读书:
《中国政治思想史》(全国组编本) 朱日曜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参考书:
《中国政治思想史》 朱日曜主编 吉林大学出版社
(二)中国行政史
必读书:
《中国行政史》(全国组编本) 祝马鑫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三)外国政治制度
必读书:
《外国政治制度》(全国组编本) 曹沛霖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四)公共关系学概论
必读书:
《公共关系学概论》(全国组编本) 王乐夫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参考书:
《公共关系学》 王乐夫等著 辽宁人民出版社
《公共关系学概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著 中国科学普及出版社
《公共关系学导论》 居延安著 上海人民出版社
(五)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
必读书:
《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全国组编本) 李幼芬 王国明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参考书:
《当代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概论》 梁守德等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世界政治经济和国际关系》 余开祥主编 上海人民出版社
(六)伦理学原理
必读书:
《伦理学原理》 罗国杰主编 人民出版社
《伦理学简明教程》 魏英敏 金可溪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
(七)秘书学概论
必读书:
《秘书学概论》 李 欣等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秘书学概论》 张金安主编 云南人民出版社
《秘书学教程》 娄山关主编 河南教育出版社
(八)地方政府
必读书:
《地方政府》(全国组编本) 刁田丁 刘德厚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九)计算机基础
参考书:
《计算机基础教程》上册 谭浩强 王攻本编著 下册 钱 铎 王行则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
《微型机应用基础》上、下册 白英彩编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电子计算机原理及其应用》 施森宝 周旺兴 丁嘉民编著 北京农业大学出版社



199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