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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管储备棉财政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时间:2024-07-23 04:33:09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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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管储备棉财政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财政部


关于保管储备棉财政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对供销社保管储备棉的财政补贴营业税问题通知如下:
储备棉是国家为保证棉农利益和纺织工业正常生产,保障军需民用,应付重大自然灾害而储备的重要物资。供销社棉麻经营企业代国家保管储备棉所获得的财政补贴是国家对承储企业保管储备棉的成本补偿。因此,对其保管储备棉而取得的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本通知
下发前已征收入库的税款不再返还,未征收的税款不再征收。



1999年4月22日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邯郸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邯郸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2005年11月25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批准《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邯郸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的决定》,由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国务院关于在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中试行退职处理暂行规定草案并组织讨论的通知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在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中试行退职处理暂行规定草案并组织讨论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职处理的暂行规定(草案),已经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58年3月7日第九十四次会议原则批准。现在发给你们,请转发所属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学校试行,同时由你们指定一些重点单位,组织工人、职员,结合整风运动进行广泛传达和讨论。讨论中所提出的意见,分别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和中央各部门按照所管理的系统集中汇总,于1958年4月30日以前报告国务院,以便根据这些意见再加研究,修改定案,然后公布施行。
195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