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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4-06-02 19:22:08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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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皖政办〔2004〕2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业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一月七日
安徽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保证城市总体规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城市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设市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应当遵照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以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为依据,对城市建设用地使用和空间布局的各项控制指标做出的具体安排。
  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制定本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规范,指导和规范全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第五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计划,指导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六条 设市城市的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
  第七条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覆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城市中心地区、旧城改造地区、城乡结合部、近期发展地区、下一年度建设用地以及其他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先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八条 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的要求,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确定的规划原则,并积极采用先进的规划方法和技术手段。
  第九条 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除符合国家和省有关编制办法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外,还应当明确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
  一规划地段各个地块的主要用途;
  二规划地段各个地块允许的建筑总量;
  三对特定地区地段规划允许的建设高度;
  四规划地段各个地块的绿化率、公共绿地面积;
  五规划地段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六建设控制地区的建设控制指标;
  七涉及区域协调发展、资源利用、环境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管理、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公开、公平竞争的方式,择优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任务。
  第十一条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后,编制单位应当将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进行初审后,应当将草案向社会公告,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0日。
  公众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查阅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的文本,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并说明提出意见的理由和联系方式。
  第十二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收集、整理和研究公众意见,必要时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进行论证。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单位参考公众意见,对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进行修改。
  第十三条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修改完成后,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并附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公众意见以及对公众意见的处理情况。
  城市规划委员会对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的审议意见,应当经参加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审议意见由主任委员或者主任委员委托召集会议的副主任委员签署。
  城市规划委员会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公众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城市规划委员会委员由城市人民政府聘任,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城市人民政府从委员中指定。
  第十四条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经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后,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并附具城市规划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未经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的,城市人民政府不得审批。
  第十五条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向社会公告。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批准公布的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审批其城市总体规划的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中,由国务院批准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报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公布后,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因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原因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批程序重新审批。

第三章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

  第十七条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作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依据。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土地利用和开发建设的,应当符合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建设项目的规划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并据此进行建设项目规划的审查和审批。
  第十八条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作为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依据。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应当符合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转让地块的规划条件及附图,作为制定土地出让、转让方案的依据。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上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下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实施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过程中的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应当责令下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改正。
  第二十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监督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行为,均有权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举报之日起15日内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举报人。
  第二十一条 城市人民政府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审批、变更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或者批准公布的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违反城市总体规划的;其审批、变更的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无效,由负责备案审查的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二十二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违反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准项目建设,其审批行为无效,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撤销;造成建设单位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4年2月1日施行。

谁抢了律师的饭碗?
(王思鲁: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牙大状律师网(www.jylawyer.com)首席律师)
  君不见,时下各行各业竞争惨烈,流汗流泪又流血;  

  君不见,律师饭碗金银铜也难端,法务皮条都来抢。  

   ——题记  

  近日,笔者在中国律师网见到诸多律师界的“潜规则”,对此,笔者在从业中也深有感慨。“律师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为了生存与发展,为了立足法律之林,很多律师不得不争相使出浑身解数来营销自己,求得案源。  

  如果通过撰写文章对自己在办案过程中和办案后的切身感受的记录,或通过自己办过的经典案例中已表现出来的水平、品牌等进行宣传,展示自己的风格,是正 当而且必要的营销方式,是值得提倡的。但令人心痛的是,法律界确确实实存在某些人、某类人运用非正常手段与律师抢饭吃:行业内——存在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 径,行业外——存在诸多没有律师牌却操作律师业务的“皮条客”,越俎代庖,抢律师饭碗。类似种种不正当竞争情况为法治所不容,为行业戒律所不容,为道德伦 理所不容!  

  笔者就律师职业生涯中,遭遇“抢饭碗”事件,差点惨遭滑铁卢,与君谈一谈,请君为我侧耳听。希望同行以此为鉴,提高警惕。  

  一“赏”:管教与律师间的伎俩。  

  现实中存有不少管教“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虽然他们的权力很小,既不负审判,又不决定罪名,但他们负责关押犯的安全、饮食起居,利用帮关押者通风报信,传送衣服,安排会见等机会,收受红包;或者对看守所内的被告人进行教唆,说被告人请的律师怎么不好,诋毁律师,进而说他认识的某律师很厉害,打过什么官司,认识某某等……,唆使被告人写信出去给家属请管教介绍的律师,因为管教管着被告人,所以被告人也比较忌讳,而一些不知情的家属也以为管教介绍的律师是被告人选择的而请。管教从而拿回扣;或者管教找些助手、亲友或熟人等,在看守所门外兜客,坐收渔利。 

  据我们了解,在广州、深圳等发达地区,做上述“通风报信”之事,“行价”一般是一次800-1500元不等。除此,他们还会利用接近关押者之便,介绍律师给他们, 从而吃回扣,多则高达40%,甚至更高,少则也有20%,这样一年下来有些有办法的管教甚至就有几十万的“介绍费”,可见是一块不小的肥肉。介绍律师给关 押者,本无可非议,但可怕的是,他们绝大多数都是介绍无案无水平、专吃管教的下九流律师。不仅帮不到当事人,反而会害了当事人。  

  在我们以往办理的案件中,就经常遭遇此类行径。管教硬塞律师给关押者饶某某,迷信管教所说的饶某某,就请了管教介绍的律师,结果却导致本是清白的饶某某 却被无辜地判了13年的牢狱之灾。钱花完了,希望没了,造成饶某某对律师的极度不信任。后来饶某某的父母找到我们,在初次与当事人会见时,他本人有些固 执,对我们也不完全信任,甚至不愿签署会见笔录。但该当事人的父母不愿再请管教介绍的律师,在会面后的一星期后,饶某某才如梦初醒,写了封道歉信给我们, 并答应了由我们代理他的上诉。  

  由于我们感觉到,当事人本性善良,孝顺父母,之前不愿意聘请律师也是为了为父母省钱,我们就再接下了这件“烂尾”的案。通过我们艰辛的调查取证和专业 的辩护,最终法院改判为8年的有期徒刑。判决一出,饶某某当即亲笔写了一封感谢信给我们。现摘录部分内容如下:  

  “我于8月8日收到省高院的终审判决书,改判为8年,……,一直想当面向您们道谢,可一直没见您们过来,甚感无奈,只好以这种方式来表达我对您们的感谢。感谢您们长时间以来对我这个案子尽心尽力、呕心沥血、操办辛劳的四处奔波,而终得以肯定。没有昔日您们的帮助,就不会有今天这个良好、理想的结果。……假如有缘,我期待等我获得自由的时候,在外面当面好好地感谢您们……”  

  在为饶某某感到欣慰与庆幸的同时,此案留给我们,更多的是深省与反思。  

  二“赏”:同行间的恶性竞争。  

  律师队伍的良莠不齐,行业规范的不健全,造成了同行间不正当竞争泛滥。互相压价、互相诋毁、互相套密是经常被用到的手段。  

  我们就曾被人诋毁,遭受人身攻击;遭遇“秀才遇到兵”的无奈状况——某些律师在庭上东拉西扯,信口开河,不着边际,前后观点矛盾,贻笑大方;遭人套 密,后来由于律师过河拆桥,套密者揭发了他们之间见不得光的勾当,向我们发来了一封道歉信,此事也给我们上了一堂别样的课。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 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因此,现列举信的部分内容如下,希望引起同仁们的警觉,有则改之,无则免之、防之。  

  “……,我以前为一位律师联系业务。我在法院立案庭里面曾偷窥过您的起诉资料。……,当时,我的手里拿着材料,装出也是在立案的样子,站在您的旁边。我趁您在立案窗口处填写法院发的诉讼材料的地址时,用手机快速的储存了被告方的电话号码,……。然后装出整理材料的样子,……,把刚才所看,所记的内容记录了下来。然后,在当天晚上,我就联系了被告方当事人,谎称我是与法院有关系,所以能提前知道某某起诉他。让他收到材料后,来联系我,我能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并能帮得到他。当被告方当事人拿到法院给的材料后,就会来找我们。我们一般都会接下这个案件。但是,与我合作的律师并不诚信。他没有将我该得的业务提成如数给我。我在思考了很久后,决定写信给你。向您说声对不起。……因为现在,有很多律师自己没有案源,就不择手段的在同行身上打注意。……” 

  三“赏”:内鬼的出卖。  

  “病从口入,祸自口出”。“不要乱讲”,堪称律师助理铁的定律,保密意识应时刻谨记。  

  但在目前的律师实践中,面对金钱的诱惑、物欲的膨胀,不少律师助理坐不稳了,为了早日脱离“苦海”,他们无心于提高业务技能,常常铤而走险,私底下利用手中掌握办案律师的敏感材料和相关信息,或作为筹码向对方律师索取利益,或拿来与第三律师“做生意”,这种背经叛道的行径甚至会使办案律师身败名裂。举我们曾遭遇过的内鬼出卖为例,同所内鬼窥探我们所代理案件的起诉意见书,并私底下拿去复印了一份,与其他律所的律师合伙,主动与起诉书上所涉当事人联系,给当事人造成认为其知道内部消息的错觉,从而请他。  

  “教出徒弟,饿死师傅”的阴霾,时时笼罩在律师界的天空中,挥之不去。这样下去会怎样?——老律师不愿带徒弟,带了也不愿培养;中国的律师行业会怎样?——青黄不接,出现断层危机。  

  除此,同处一间律所的律师之间往往也会出现“自相残杀”的悲况。虽是“同根生”,同处一间律所屋檐下,但其中不乏心怀不轨者利用“近水楼台先得月”的 地利优势,了解到或者窥探到其他律师的关键资料或信息,以便作为索取利益的筹码。为了金钱,为了美色,为了沽名,为了钓誉,他们不惜出卖同事,出卖朋友, 出卖灵魂。在他们的字典里,没有“良心”二字。对他们来说,“生命诚可贵,金钱价更高”才是他们的座右铭。  

  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但人却能为了一己之私,背信弃义,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可悲哉?可悲乎? 

  四“赏”:办案人员及书记员的“暗箱操作”。  

新闻出版署关于实施《印刷技术术语基本术语》等九项国家标准的通知

新闻出版署


新闻出版署关于实施《印刷技术术语基本术语》等九项国家标准的通知

1988年11月2日,新闻出版署

由原国家出版局提出,中国印刷科学技术研究所和上海印刷技术研究所组织起草的《印刷技术术语基本术语》等九项国家标准,业经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为国家标准,并在《国家标准发布公告》中发布。该标准自1989年5月1日起施行,希遵照执行。
附:印刷技术术语基本术语
印刷技术术语文字排版术语
印刷技术术语图像制版术语
印刷技术术语凸版印刷术语
印刷技术术语平版印刷术语
印刷技术术语凹版印刷术语
印刷技术术语孔版印刷术语
印刷技术术语特种印刷术语
印刷技术术语印后加工术语
印 刷 技 术 术 语 UDC 655.3
:001.4
基 本 术 语 GB 9851.1-88
Terms for printing technology
-Basic terms
(国家技术监督局1988年9月20日批准,1989年5月1日实施)
----------------------------------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印刷行业及与之有关专业编制标准、出版、教
学、科研及供国内外技术业务交往使用。
2 印刷 Printing
使用印版或其他方式将原稿上的图文信息转移到承印物上的工艺技术。
2.1 印刷品 Printed matter
使用印刷技术生产的各种产品的总称。
3 印刷工业 printing industry
运用印刷技术制作传播信息和美化生活产品的生产部门。
3.1 书刊印刷 book and periodical printing
以书籍、期刊等为主要产品的印刷。
3.2 报纸印刷 newspaper printing
以报纸等信息媒介为产品的印刷。
3.3 包装印刷 package printing
以各种包装材料为主要产品的印刷。
3.4 证券印刷 security printing
以纸币、债券、股票等为印刷对象,具备防伪措施的印刷。
4 印刷科学 printing science
印刷范畴内规律性的知识体系。
5 印刷技术 printing technique
通过制版、印刷、印后加工批量复制文字、图像的方法。
5.1 印刷适性 printability
承印物、印刷油墨以及其他材料与印刷条件相匹配适合于
印刷作业的总性能。
5.2 印刷压力 printing pressure
在印刷过程中压印体之间相互作用的力。
5.3 压印线 nip
“圆压平”和“圆压圆”印刷机的压印体在互相作用的瞬间产
生的接触带。
6 印刷工艺 printing technology
实现印刷的各种规范、程序和操作方法。
6.1 直接印刷 direct printing
印版上图文部分的油墨直接转移到承印物表面的印刷方式。
6.2 间接印刷 indirect printing
印版上图文部分的油墨,经中间载体的传递,转移到承印物
表面的印刷方式。
6.3 单张印刷 sheet-fed printing
以单张纸或其他单张材料为承印物进行印刷。
6.4 卷筒印刷 web-fed printing
以卷筒纸或其他卷筒材料为承印物进行印刷。
6.5 单色印刷 single-color printing
一个印刷过程中,只在承印物上印刷一种墨色。
6.6 多色印刷 multi-color printing
一个印刷过程中,在承印物上印刷两种及两种以上的墨色。
7 制版 plate making
依照原稿复制成印版的工艺过程。
7.1 原稿 original
制版所依据的实物或载体上的图文信息。
7.2 拼版 make-up
将文字、图表等依照设计要求拼组成版。
7.3 打样 proofing
从拼组的图文信息复制出校样。
8 印刷故障 printing trouble
在印刷过程中影响生产正常进行或造成印刷品质量缺陷的现
象之总称。
8.1 套印不准 out of register
在印刷过程中,印迹的规矩误差。
8.2 重影 ghosting
在印刷品上同一色网点,线条或文字出现的双重轮廓。
8.3 背面粘脏 set-off
印在承印物上的印刷油墨,粘在另一印张的背面,造成蹭脏。
8.4 透印 print through
印在纸张上的图文由背面可见。
9 印刷机械 printing machinery
用于生产印刷品的机器、设备的总称。
9.1 印版滚筒 plate cylinder
印刷机上圆柱形的印版或其支承体。
9.2 压印滚筒 impression cylinder
印刷机上圆柱形的压印体。
9.3 橡皮布滚筒 blanket cylinder
间接印刷中将印版图文的油墨转移到承印物上的转印滚筒,
其表面包裹橡皮布。
10 印刷材料 printing material
印刷生产中使用的承印物与其他材料的总称。
10.1 承印物 printing stock
能接受油墨或吸附色料并呈现图文的各种物质。
10.2 印刷油墨 printing ink
在印刷过程中被转移到承印物上的成像物质:一般由色料、
连结料、填充料与助剂组成,具有一定的流动性和粘性。
10.3 印刷图文载体 printing image carrier
为了印刷、复制图像和(或)文字所用的,含有将油墨转移至
承印物上所需之全部信息的载体。
10.4 印版 printing plate
用于传递油墨至承印物上的印刷图文载体。通常划分为凸
版、凹版、平版和孔版四类。
10.5 复制版 duplicate plate
按照原有印版复制成的第二块或若干块同样印版。
10.6 包衬 cylinder-packing
印刷机压印体上或印版下的包覆物。
11 无压印刷 non-impact printing
不借助压力施印的各种印刷方式。
12 印后加工 post-press finishing
使印刷产品获得所要求的形状和使用性能的生产工序,例如
装订。
------------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印刷科学技术研究所和上海印刷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德琛、汤仲杰。
印 刷 技 术 术 语 UDC 655.3
:001.4
文 字 排 版 术 语 GB 9851.2-88
Terms for printing technology
-Terms for composition
(国家技术监督局1988年9月20日批准,1989年5月1日实施)
------------------------------------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印刷行业及与之有关专业编制标准、出版、教
学、科研及供国内外技术业务交往使用。
2 文字排版 text composition
将文字原稿依照设计要求组成规定版式的工艺。
2.1 印刷字体 printing type face
供排版印刷用的规范化文字形体。
2.2 横排 horizontal setting of types
字符横向顺序排列成行的排版格式。
2.3 竖排 vertical setting of types
字符由上而下竖向排列成行的排版格式。
2.4 行空 line space
字行之间的距离。
2.5 版面 type area
印刷成品幅面中图文和空白部分的总和。
2.6 版心 type page
印版或印刷成品幅面中规定的印刷面积。
2.7 版口 margins
版心边沿至成品边沿的空白区域。
2.8 天头 head margin
版心上边沿至成品边沿的空白区域。
2.9 地脚 foot margin
版心下边沿至成品边沿的区域。
2.10 校对 proof-reading
依照原稿及设计要求在校样上检查、标注排版差错。
2.11 改版 form correcting
依照校样的标注改正版面差错。
3 活字排版 type composition
用活字及排版材料组排成印版。
3.1 活字 printing type
用金属或非金属材料制成的方柱体顶端有反向凸字的单个
排版用字。
3.2 铅空 space
依照活字规格用铅合金铸成的排版填空材料。
3.3 点制 point system
以点为计量活字尺寸的制式。
分欧洲大陆点制(1点约为0.376mm)和英美点制(1点约为
0.351 46mm),我国使用后一种点制。
3.4 字号 type size
区分活字大小的称谓。
3.5 字模 type matrix
用铜或其他金属制成有凹型字符的铸字模型。
3.6 铸字 type casting
用铸字机通过字模将铅合金制成活字。
3.7 拣字 typesetting
依照原稿和设计要求将活字排成毛条(规定行长的半成品)。
3.8 装版 page make-up
依照原稿及设计要求,将汉字、外文、公式、表格、插图、专名
线等组排成一定规格的活字版。
4 铸字排版 hot-metal typesetting
在铸排机上连续完成铸字和排版的工艺。
4.1 铸排机 hot-metal typesetting machine
能连续完成铸字和排版的机器。
4.2 整行铸排 line composing and casting
依照原稿将字模排满一行,再浇铸成字条的排版工艺。
4.3 单字铸排 individual type composing and casting
依照原稿选模,铸成单字并排成毛条的排版工艺。
5 打字排版 typewriter composition
用打字机通过色带将文字打在载体上组成版面。
6 手动照相排版 manual phototypesetting
用手工操纵在字模版上选字,使字符通过光学系统在感光材料
上曝光而组成版面。
6.1 字模版 matrix grid
用照相方法将字符制作在透明材料上,供照排成像的模版。
6.2 级数制 type size system for manual
phototypesetting
手动照排使用的文字大小和排版计算的计量单位。1级为
0.25mm。
7 自动照相排版 automatic phototypesetting
将字符信息通过媒介输入照排主机,在计算机控制下排出文字
版面的排版工艺。
7.1 字模版式计算机排版 computerized matrix gri
id photot-ypesetting
将字符及排版信息打成穿孔纸带,由计算机控制在字模版上
选字,使字符图像通过光学系统在感光材料上成像而排成版
面。
7.2 阴极射线管式计算机排版 computerized CRT phot
otyp-esetting
将字符及排版信息通过输入终端记录在磁盘或其他载体上,
再由计算机控制将字符信息在阴极射线管(CRT)屏幕上成
像,并记录在感光材料上组成版面。
7.3 激光式计算机排版 computerized laser photo
typesetting
用计算机控制,以激光作光源,按照排版指令使字符逐行扫
描记录在感光材料上组成版面。
7.4 输入校改终端 characters input and
correction terminal
电子照排系统中供字符输入及校改的装置。
7.5 微机排版终端 microcomputer phototypeset
ting terminal
自动照排系统中供字符及排版指令输入、显示、校改,并可通
过行印机或激光打印机输出印页的装置。
7.6 计算机照相排版系统 computerized phototypes
etting system
由字符及排版指令输入装置、校改装置、校样输出装置、控制
装置及照排主机等组成的成套排版设备。
7.7 汉字编码 encoding of Chinese characters
以汉字字形或读音为基础,用数码及拉丁字母组合代表每一
个汉字,供计算机排版及汉字信息处理的文字代码。
7.8 计算机排版软件 phototypesetting software
供计算机排版使用的文字代码、排版规格、排版程序、操作指
令以及上述内容载体的总称。
-------------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印刷科学技术研究所和上海印刷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树宝、汤仲杰。
印 刷 技 术 术 语 UDC 655.3
:001.4
图 像 制 版 术 语 GB 9851.3-88
Terms for printing technology
-Terms for image reproduction
(国家技术监督局1988年9月20日批准,1989年5月1日实施)
-------------------------------------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印刷行业及与之有关专业编制标准、出版、教
学、科研及供国内外技术业务交往使用。
2 图像原稿 picture original
复制技术中被复制的照片、底片、画稿、印刷品等的总称。
2.1 反射原稿 reflection copy
以不透明材料为图文信息载体的原稿。
2.2 透射原稿 transparent copy
以透明材料为图文信息载体的原稿。
2.3 连续调原稿 continuous tone copy
色调值呈连续渐变的原稿。
2.4 线条原稿 line copy
由黑白或彩色线条组成图文的原稿。
2.5 彩色正片原稿 color transparency
以透明材料为图文信息载体的彩色阳片原稿。
2.6 彩色负片原稿 color negative
以透明材料为图文信息载体的彩色(多为补色)阴片原稿。
3 实物原稿 object original
复制技术中以实物作为复制对象的总称。
4 复制 reproduction
用手工、照相、电子或印刷方法仿制原稿的工艺过程的总称。
4.1 基本色 basic color
进行色混合的各个单色。
4.2 原色 primary colors
可混合生成所有其他色的三基色。加色混合:红、绿、蓝光;
减色混合:青、品红、黄色。
4.3 补色 complementary color
加色混合后成白光或灰光的两个互补色光;减色混合后成黑
色或灰色的两个互补色料。
4.4 加色法 additive process
按红、绿、蓝三原色光的加色混合原理生成新色光的方法。
4.5 减色法 subtractive process
按黄、品红、青三原色料(如颜料、油墨)减色混合原理成色的
方法。
4.6 青色 cyan
蓝、绿色光相加色。彩色印刷基本色之一。
4.7 品红色 magenta
蓝、红色光相加色。彩色印刷基本色之一。
4.8 黄色 yellov
红、绿色光相加色。彩色印刷基本色之一。
4.9 分色 color separation
把彩色原稿分解成各单色版的过程。
4.10 照相分色 photographic color separation
用照相方法,通过滤色镜将彩色原稿分解成各单色版的过
程。
4.11 制版照相机 process camera
照相制版用设备。有卧式、立式、吊式及特殊机型等。
4.12 电子分色 electronic scanning
用电子扫描方式将彩色原稿分解成各单色版的过程。
4.13 电子分色机 electronic color scanner
用电子扫描分色方式将彩色原稿分解成各单色版的设备。
4.14 图像分解 picture breakdown
把原稿连续调图像分割成无数极小的、在正常视距内不为
人眼所分辨的像素的图像复制工艺。
4.15 分色片 color separation film
通过分色把彩色原稿分解成单色(基本色)线条、连续调或
网点阴图、阳图底片。
4.16 加网 screening
复制技术中,通过网屏把连续调原稿或分色片分解成可印
刷的像素(网点、网穴)的过程。
4.17 电子加网 electronic screening
在电子分色机上通过网点发生器对原稿进行加网的过程。
用激光束进行电子加网时亦称激光加网。
4.18 去网 descreening
把网点图像恢复成连续调图像的过程。
4.19 网屏 screen
把连续调图像分解成可印刷复制的像素(网点、网穴)的加
网工具。
4.20 网点 halftone dot, screen dot
组成网点图像的像素,通过面积和(或)墨量变化再现原稿
浓淡效果。
4.21 像素 picture element
构成图像的基本单元。通过图像分解,由这种图像单元与
空白的对比再现连续调效果。
4.22 连续调 continuous tone
色调值呈连续渐变的画面阶调。
4.23 网目调 halftone, screen tone
用网点大小表现的画面阶调。
4.24 网点阳图 halftone positive
用网点大小表现画面图像浓淡的阳图底片。
4.25 网点阴图 halftone negative
用网点大小表现画面图像浓淡的阴图底片。
4.26 校色 color correction
彩色图像复制中,使印刷的色还原更接近原稿的分色片修
正工艺。
4.27 修版 retouching
对分色片进行修整,以弥补缺陷、改善色调还原以及对局部
图像进行加工的工艺。
4.28 蒙版 masking
照相制版中,用蒙片修正画面色彩和阶调以及遮盖某些局
部的工艺。
4.29 蒙片 mask
照相制版中,用以修正画面色彩、阶调,或遮盖某些局部的
模版,用感光胶片或不透明的切割膜制成。
4.30 密度(光学密度) density(optical density)
物体吸收光线的特性量度,即入射光量与反射光量或透射
光量之比,用透射率或反射率倒数的十进对数表示。
4.31 色密度 color density
彩色画面的密度,用透射率或反射率倒数的十进对数表示。
4.32 反差 contrast
原稿和复制品中最亮和最暗部位的密度差。
4.33 层次 gradation
图像上从最亮到最暗部分的密度等级。
4.34 阶调 tone
图像信息还原中,一个亮度均匀的面积的光学表现。
4.35 阶调值 tone value
阶调的量度。在印刷技术中通常用透射和反射的程度、密
度表示。
4.36 网点覆盖面积 dot cover area
在一个被分解成像素和非像素的图面中,像素面积的总和。
4.37 网点覆盖率 dot area coverage
网点覆盖面积与总面积之比,通常用百分数表示。
4.38 底色去除 under color removal(UCR)
在四色复制中,用三原色还原灰色和黑色时,降低三原色比
例,相应增加黑色比例的工艺。
4.39 底色增益 under color addition(UCA)
增加深暗调处的基本色量,提高图像密度的一种工艺。
4.40 曝光 exposure
用光照射感光涂层,以获得一种潜在或可见图像的过程。
4.41 显影 development
用还原剂把软片或印版上经曝光形成的潜像显现出来的过
程。
4.42 定影 fixing
用化学药品去除感光涂层中未曝光或未还原的物质,如囱
化银,使图文固定的过程。
4.43 拷贝 copy
复制技术中,用底片与感光材料接触曝光,复制图文的过
程。泛指对原物的模仿和复制。
4.44 电子整页拼版 electronic page make-up
依据事先制定的版式,用电子方法把文字和图像信息组成
整页版面的过程。
4.45 电子图像处理系统 electronic image process
ing system
依据事先制定的版式,用电子方法处理图像和文字信息,并
组成整页版面输出的综合系统。
4.46 晒版 printing down
用接触曝光的方法把阴图或阳图底片的信息转移到印版或
其他感光材料上的过程。
4.47 预打样 prepress proofing
在修版和打样前,用模拟印刷油墨色相的基本色(色粉、色
膜等),或用电子方法在屏幕上依据分色片制作彩色样,用
以预先检验分色片质量的方法。
4.48 色彩还原 color rendition
原稿色彩和复制品色彩之间色调再现的关系。
4.49 色谱 color atlas
用标准青、品红、黄、黑油墨,按不同网点百分比叠印成各种
色彩的色块的总和。
4.50 色标 color patch
用实地和(或)网目调色块表示的基本色及其混合色的标
准;制版印刷时也可作为各分色版的标记。
4.51 测控条 control strip
由网点、实地、线条等测标组成的软片条,用以判断和控制
拷版、晒版、打样和印刷时的信息转移。
4.52 透射度 transmission
物体的透光度。物体透射的辐射功率除以入射到物体上的
总辐射功率,亦称透射比(等于不透明度的倒数)。
4.53 不透明度 opacity
物体的阻光度。不透明度用入射的辐射功率与通过的辐射
功率之比来表示(等于透明度的倒数)。
4.54 龟纹 moire
由于各色版所用网点角度安排不当等原因,印刷图像出现
不应有的花纹。
4.55 涂布 coating
在工件,如版材上涂覆涂料的生产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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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印刷科学技术研究所和上海印刷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国强。
印 刷 技 术 术 语 UDC 655.3
:001.4
凸 版 印 刷 术 语 GB 9851.4-88
Terms for printing technology
-Terms for typographiy
(国家技术监督局1988年9月20日批准,1989年5月1实施)
------------------------------------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印刷行业及与之有关专业编制标准、出版、教学、
科研及供国内外技术业务交往使用。
2 凸版印刷 relief printing
用凸版施印的一种印刷方式。
2.1 间接凸印 letterset
经中间载体将凸印版上图文部分的油墨转移到承印物表面
的印刷方式。
2.2 不干胶标签印刷 pressure-sensitive label
printing
用选定的方法印刷标签并在其背面涂以薄层不干胶,制成具
有自粘性标签的方法;或在专用设备和自粘纸上完成印刷标
签的过程。
2.3 柔性版印刷 flexography
使用柔性版、通过网纹传墨辊传递油墨施印的方法。
3 凸版 relief printing plate
图文部分明显高于空白部分的印版。
3.1 活字版 type form
用活字排成的凸版。
3.2 纸型 paper matrix
通过将薄、厚型纸或专用纸型材附着在活字版或凸图版上
施加压力而制成的供浇铸铅版用的模版。
3.3 铅版 stereotype
用纸型浇铸的铅合金复制版。
3.4 薄铅版 thin stereotype
厚度在2mm左右的铅合金复制版。
3.5 电镀铅版 electroplated stereotype
在铅版表面电镀一高耐印力金属层的凸版。
3.6 铜版 copper etching
以铜板为材料,用腐蚀或雕刻方法制成的凸版。
3.7 锌版 zinc etching
以锌版为材料,用腐蚀或雕刻方法制成的凸版。
3.8 无粉腐蚀法 powderless etching
通过专用的设备和腐蚀液,使凸印锌版或铜版一次腐蚀而成
的制版方法。
3.9 线条腐蚀 line etching
对使用各种粗细、形状的线和实地面积表现图文的凸印锌版
或铜版,进行腐蚀制版的方法。
3.10 网点腐蚀 halftone etching
对使用网点表现图文的凸印锌版或铜版进行腐蚀制版的方
法。
3.11 塑料版 plastic duplicate plate
用塑料板压制或塑料颗粒注铸成的复制版。
3.12 感光性树脂凸版 photopolymer relief plate
以感光性树脂为材料,通过曝光、冲洗而制成的光聚合型凸
版。分固体型和液体固化型两大类。
3.13 预涂感光凸版 presensitizedrelief plate
预先在经过表面处理的金属或涤纶版基本涂布好感光液,
供晒凸版的版材。
3.14 橡皮凸版 rubber plate
经模板压制或雕刻等方法制成的合成橡胶凸版。
3.15 柔性版 flexographic plate
诸如橡皮凸版、感光性树脂版等弹性固体制成的凸版的总
称。
4 凸版印刷机 letterpress machine
使用凸版完成印刷过程的机器。
4.1 书版印刷机 book printing press
主要供印刷图书、杂志等的机器。
4.2 报版印刷机 newspaper printing press
供报纸印刷用的卷筒纸印刷机。
4.3 平压平型印刷机 platen press
压印机构和装版机构均呈平面形的印刷机。
4.4 圆压平型印刷机 flat-bed cylinder press
压印机构呈圆筒形、装版机构呈平面形的印刷机。
4.5 圆压圆型印刷机 rotary letterpress machine
压印机构和装版机构均呈圆筒形的印刷机,按其承印材料的
形式分为单张和卷筒两大类。
4.6 柔性版印刷机 flexographic press
使用柔性版、通过网纹传墨辊传递油墨完成印刷过程的机
器。
4.7 网纹传墨辊 anilox roller
柔性版印刷用的传墨辊,其表面制有凹下的网状槽线,供印
刷时控制油墨传送量。
5 凸印上版 letterpress makeready
将印版按一定规格、顺序装置到印刷机上,并通过垫版等操作
使之达到印刷质量要求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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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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